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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写作动议(5 / 10)

此开心?”

乌映璇便将那篇文递过去:“给你看看,阿彩写的我们中国人对饮食的说法。”

顾恪微快速从头到尾看过一遍,也笑起来:“妹妹以小见大,以饮食阐发道理,见解着实精微。”

瞧瞧这一篇文章写的,开篇便说中国与西方的不同,在中国人看来,食物是人生的乐趣之一,人生的意义不是为了时时警惕,而是要享受生命中的美好,而饮食的美好很重要,食物的学问也很值得挖掘,品尝美味的食物,是理所当然的权利,虽然也有“布衣蔬食”的说法,然而多数是为了表达一个人的品质,甘于淡泊,不会为了财富权力而丧失自己的品格,并不是刻意清苦,但凡是这样的人,作者相信,如果有比较优裕的生活,她们也是愿意的。

然而中国人也并不是提倡放纵,在中国的传说之中,“饕餮”是一种凶兽,它的特点就是贪食,有一个永远无法餍足的胃口,引申开来就是非常贪婪,对于一切都渴望攫取,把全部利益天然的都视为自己的,对于这样的品性,人们也是不喜欢的,总之中国人的想法就是,“万勿过度”。

看到这里,顾恪微的感觉是,说得真好啊,表面上说的是食物,实际上说的是人,洋人可不就是这样么?认为他们的要求是必须满足的,但凡不能够达成目的,就认为是莫大的侮辱,整个世界都无法满足他们那膨胀的欲望,跟皇帝还能讲讲道理,跟洋人什么道理都讲不了,一个不高兴就是开打,反正他们要什么就得拿到什么,与其说他们是成年人,不如说是顽劣的孩童,毫无节制。

当然了,这个孩童的杀伤力巨大,简直就是“魔童”,对于洋人,顾恪微可是半点没有居高临下的轻忽态度。

练彩师把文章的英文稿拿给bertha和richard,两个人的头并在一起,一边看一边不住地笑,练彩师真的很有意思,她从食物讲到“平等”,文章中对于食物的态度,好像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

她写到猪肝:“西方人除了法国人喜欢吃鹅肝,尊为绝顶美味,其她的人似乎多是不喜欢禽畜的内脏。而中国或许是因为佛教‘世法平等’的熏染,对动物内脏是很平淡的态度,这类材料在中国人的食谱之中,虽然不是很名贵,比如中国的文学惯例,‘购买猪肝来食用’就代表了清贫的生活,不过现实之中,中国人对于肝脏之类并不鄙弃,这个情形大约也是和‘粗布衣服,清淡的蔬菜’一样,都只是表达一种境遇,一种理念的抒发,在中国对于珍奇的美味,另有一种描述,叫做‘龙的肝脏,凤凰的胆囊’,从这个角度,对内脏类是并不厌恶的,还十分尊崇……”

bertha手里拿着那份稿子,哈哈地笑,纸随着她的手不住地抖:“lian,动物内脏我可以接受,但是动物的血液实在承受不了。”

从前有一次,看到练彩师韩卿屏她们在吃着什么,bertha便悄悄凑过去,突然间问道:“你们在吃什么好东西?”

练彩师转过头来,冲她一乐:“鸭血粉丝汤,要尝一尝吗?南京很有名的小吃。”

今天午饭是烧鸭子,厨房买了三只鸭子,鸭肉自然都是已经煮到了锅里,鸭血和鸭杂也都没有糟蹋,做成一道羹汤,掌管厨房的鲁嬢嬢虽然不是南京人,乃是上海本地人,不过曾经听说过鸭血粉丝汤的名字,毕竟很出名的风味小食,因此她按自己琢磨的法子,把这些东西都往汤锅里一丢,加了调味料炖煮一会儿,居然也还成,这一天的下午,医院里的中国员工就聚在一起,享受中式下午茶——鸭血粉丝汤。

一听说是鸭血,bertha立刻就退了:“啊,还是你们慢慢吃吧,我还有点事,过去那边了。”

说完转身便走了。

动物的血液当做食物,bertha是真的接受不了,好在练彩师的这篇文只写了内脏,没有写猪血鸭血之类,大约是考虑到外国人的承受能力吧,先从内脏开始入手。

这一篇文章经过richard的润色,改订了几处文法和词汇,便发给了报社,不多久,《北华捷报》果然登载了出来。

编辑马里逊先生和练彩师说:“反映十分不错,这样的文章是大家都喜欢看的,随着两国往来加深,西方人越来越有必要了解中国,不过从前对于中国的认识,多是通过传教士的写作,很多传教士虽然在中国居住多年,与中国人也有许多的交往,但他们毕竟还是外国人,从西方人的角度看中国,与中国人自己看中国,自然还是不一样的,身为外国人,虽然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探究,但理解可能有偏差,如果能看到中国人自己怎样说,那实在是很好的。而且像是isslian这样的文章,很适合普通的西方人了解中国,中国的哲学、政治之类,当然是很重要,可是在并非专业人士的西人,就比较吃力,作为一般公众,还是更喜欢那些贴近生活的题材,isslian选择的主题,还有写作的手法,都很亲切有味,激发了读者的兴趣,而且又传递出一定的想法和情感,虽然刚刚接触isslian的作品,但假如继续写下去,是会有空间可以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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