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在这片丛林。
雨是恶魔来临的前兆,金石相撞的马蹄声是恶魔的咆哮,断草为恶魔让路,那只恶魔骑在马背上,他穿着耀眼的兵甲,有一只蓝色,一只黑色的异样眼睛,周围都是他的骑兵,绍明的人尽数倒下。
“阿财?”
陈荷几乎没有认出他,他的长相简直要和蒲甘人一样了,更黑,五官更深刻,他的现代基因让他比蒲甘人高,如此坐在马上,是威风凛凛的姿态。
阿财没看她,他看见了苏觉的头,国王的头被妥善安置在丝绒垫上,他拿起头颅辨认伤口,很佩服地说道:“我说是谁,原来是你。”他跨下马,金属靴头在草地上发出沙沙的摩擦音响,他走到陈荷面前,目光看着她手上干凝的血迹:“跟着我混吧,封你个总督当。”
“你替他谋篡王位还不够!”绍明挡在陈荷身前:“离她远点。”
陈荷听出他不是来帮绍明的,王室衰微,他手握兵权,倒也正常。
阿财乐了,老主顾对他不错,此地会说汉话的人不多,他乐得与绍明闲聊,他抽出刀具,在树干上比划几下:“我离她近点也没事,毕竟我是来杀你的。”
“你这个陈荷真不错,爱你,做事还利落,你不如直接找她来,”他把尖刀刺进树干,树皮簌簌地掉下来,他恶劣道:“找了我,后悔吧。”
绍明冷眼看他耀武扬威,如同看一只穿衣服的狗:“脏活当然是你来做。”
“我比你低一等。”阿财对陈荷说。
他要杀人,陈荷说:“你是大将军,你最高等。”
“别往后摸了,”阿财拔出枪指着陈荷:“我到底是干这行的。”
“你是大将军,你早就不是干这行的了。”
《琉璃宫史》记载了掸人三兄弟的篡位,陈荷无意与他辩论,他站在历史潮头,绍明和蒲甘都是史书上的过去式了,她只想让她活,陈荷从腰后拔出枪扔在地上:“绍明要去斯里兰卡了,放过她吧。”
“竟然不叫我放了你?这在中国叫什么?”对陈荷的深情,阿财有些惊讶,“鸳鸯?”
“我随时能走。”
陈荷站到阿财身前,目光顶着他的目光,她拿出碎裂的绿宝石:“你要回现代吗。”
阿财笑了,他一直在笑,春风得意,“烂成这样的宝石,我有一箱子。”接着是一声枪上膛的声音,“还是你一个人走吧。”
他要杀绍明,这是历史,如果他此时杀了绍明,我来找过绍明了,至少她的转世不会怨念深重,绍明只比预期早死一天,枪杀,几乎没有痛苦,不是差结局。
“放了她吧。”
“陈荷别求她!”绍明看陈荷的腰一点点弯下去,她们穷途末路了,可她看不得陈荷这样,对着一个猪狗不如的人祈求,她伸手一拽,想抱住陈荷,谁想只是一碰,陈荷就倒在了地上,她耗尽了力气,她抓住地上的野草,泥水渗进她的指甲,绍明跪在地上抱着她,把她挡离阿财的视线,她的白纱布将掉不掉地挂在脸上,那颗坏掉的眼球露出来,上眼皮下垂,下眼睑略有些萎缩,“你要杀我尽管杀吧,快一点。”
她怕陈荷做傻事。
“你别”,“不要”,“爱你”,“走”。
吵死了,阿财甩了甩手,把枪口抵在离绍明头部十几厘米的位置,吹了声口哨,他对绍明说:“闭上眼,”他对陈荷说:“让开点,容易溅到脑浆。”
绍明的侍卫横七竖八地倒在一旁,陈荷喉咙像吞了一把沙,其实这样真的够了,绍明的生命也是微不足道,死了这么多人,或许下一个死的就是绍明了。
这样想着,可是心里好像还有什么东西支撑着不让她离开,或许再挣扎一下呢,陈荷捡起地上的枪,阿财以为她要开枪,一颗子弹打到陈荷手边,一股热量火辣辣地灼伤皮肤,陈荷没有丝毫犹豫,她把枪抛给阿财:“阿财,你有欲望,是那种男人无法□□流露出的饥渴,但是你可以□□,所以你缺什么。”阿财接住枪,有点惊讶地看着陈荷,她在喊,再好的声音也变成了枯草,相磨着阿财沙石般荒芜的灵魂:“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你在做惊天的大事,你与那两个将军达成了协议要替他们杀绍明,但是你知不知道——掸邦将军会做皇帝!去吧!到远处做皇帝!”绍明的发间亮出一只黑亮的眼睛,它死死盯着阿财,像会说话的命运:“你会以他的名字名流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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