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那么忙的时候,他会大清早起床,走进带着生活气息的小巷,排在老街坊后面买早餐。
对这一片他越来越熟悉。
如果说在她还没有回到他身边前,他一直停留在那个夏天不肯走出来,那么,现在他已经无畏岁月的流逝,也开始期待老了以后的生活。
严均成买回早餐,郑思韵赶着出门,一点儿都不客气地从他手里拿了两个肉包,便往外面奔去。
“这么赶?”严均成问。
郑晚正在往发梢上涂抹精油,“怕堵在路上了。”
“嗯……”
严均成去厨房拿碗筷时,不经意地扫了一眼阳台上挂着的裙子。
他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他很喜欢住在这里,房子虽然小,却也足够温馨,出门就是熟人邻居,事事亲力亲为,很有过日子的氛围,另一方面,也因为房子太窄太小,很多时候都没办法无所顾忌、酣畅淋漓。
“以后思韵长大了,去了外面,我们还来这里住。”他说。
郑晚疑惑看他一眼,“你不会说老了以后吧?”
严均成点头,“你会老,我也会。”
“你会比我先老。”郑晚听不得这种话,强调了一句,“你比我大一岁。”
严均成轻笑,“是,我会比你先老。”
“那个时候你还爬得动吗?”郑晚以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他,“到那个时候爬楼梯就会气喘吁吁了吧?”
现在被刺痛的人则是他了。
他一言不发地吃着早餐。
只是在他们出门时,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在她惊呼声中,背起她来,任由她捶他,他也要重拾男人尊严,沉沉说道:“到了七十岁的时候我也能背你上楼下楼。”
郑晚急忙看向四周,见没有邻居出来,这才气恼道:“七十岁还背我上楼,别讲大话。”
严均成说:“等着。”
现在他
背她一点儿都不费力气,却为了报复她的质疑,下楼时还故意地颠簸两下,使得她不得不抱紧他的脖子。
郑晚又气又想笑,还是败给了他。
“幼稚。”她说。
严均成却不置可否。
不如就等等看,他七十岁的时候能不能背她上楼,也许他会气喘吁吁,但他怎么样都不会让她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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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平静却也幸福地淌过。
东城也正式进了春天,再次见到简静华已经是一个半月以后了。
郑晚吃惊地看着她。
简静华的变化很大,一改往日的焦躁跟阴郁,整个人都透亮了很多。
眉宇之间那经年不散的忧愁也都如数散去,多了一丝生机,就像抽出绿芽的树。
“我最近换了个好一点的房子,还买了烤箱。”简静华笑着看她,“烤了些曲奇跟小蛋糕,就过来看看你,你尝尝看?”
郑晚吃了半块曲奇,由衷地赞叹:“甜而不腻,挺好吃的,完全不输外面面包店卖的。”
“真的?”简静华扬唇一笑,“我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就很想开一家店,你喜欢吃就好,我每次都做太多了,下次我给你寄同城快递。”
“好。”
郑晚也是发自内心地为简静华高兴。
人很多时候都不是被绳子绑住,而是被自己困住,一旦想开了,一旦挣脱了,人也会如风轻松自在。
她也想起了前不久跟严均成去一个拍卖会。
在那个拍卖会上她见到了季柏轩,季柏轩带着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子,看样子也不过二十出头。
她看那个女孩子眼熟,便多看了几眼,回家后才猛然想起来,这个女孩子的眉眼跟季方礼是有些相似的,而简静华也给她看过照片,季方礼长得很像他的生母。
当时她被恶心坏了。
季柏轩简直是她见过的、知道的最恶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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