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手长脚,瘦长一条,吃的不好,偏又比村里其他男孩要高些,渐渐地,更没人敢欺负他了。因他读了初中,在村子里也算是个文化人了。老校长年迈之后,便放心地将学校交到了他手里,那些欺侮他的人,如今可都尊重起来。就连他阿爸背着竹篓路过田埂时,心里也是带着几分得意的,干瘪的脑壳高高昂起来,像只赢了的斗鸡。对了,阿爸许久不曾动手了,不只因疼爱,更因为想明白了——毕竟是独苗,总要指着他养老送终的。他的日子顺遂起来,像是雨过天晴。天天夹着课本,穿着顶文明的短衬衫,哼着山歌,嚼着槟榔,踱步于校舍与家之间,过得朴实安逸。只有一人能撩动他心弦。田家的小女,名叫宝珍,生得团团的,惹人怜爱,一笑两只小梨涡,他看见也止不住的跟着痴笑。田宝珍娇小,却有主见,虽总甜甜笑着,那温顺不过是做做样子。她是不可驯服的,她表现出的所有柔软,不过是为了驯服别人的手段。可他不知这些,只当是自己有魅力,征服了这个女子。一来二去,两人对上了眼,时不时地约在黄昏后的椰林里碰面。那天晚上,他在附近溜达了许久,才等到她的姗姗来迟。他照旧憨笑着,递上新采摘的野花,可宝珍这次没有接,只是怏怏踢着脚边的草,一脸失落。“怎么?谁惹你了?”她别过脸去,并不答话。“说出来,我替你揍去。”不过是一句牛皮话,他从来没打过谁的。“我家给我安排了门亲事,听说男方丑得很。”他一下子蔫了,手里的花也跟着蔫了下来。“我没答应。”他又活了过来,连同手里的花,又一次擎上去,颠颠地献殷勤。“宝珍,那么你跟我——”她仰起脸,黑眸子映着月色,泛起一层柔波,深不见底。他从未见过她这幅样子,看得心惊肉跳。“阿哥,我准备去县城闯闯,你敢陪我吗?”不问愿不愿,只问敢不敢。他十几年的闷气一下子被激发起来,血气上涌,定要强装出一副大丈夫的样子。再一个,心底也有按捺不住地兴奋,他还从没想过要去村庄以外的地方瞧瞧,那只在书本上听说过的花花世界,看样子终要触手可及了。辗转了一夜,他下定了决心。走!凭他的本事,还怕闯不出一番名堂嘛?他没跟阿爸商量,只留下一张字条——激越之下,他竟忘了阿爸不识字。 凶年(二)钱,是人的底气。他蔫了。刚来的几天,眼见的新鲜着实让他兴奋。川流的车,不灭的灯,生吃的洋菜,唇瓣鲜红的女子,乃至穿着衣服招摇过市的宠物狗。一切的一切,真真现在眼前,让他啧啧称奇,对这座城满意极了,似乎配得上他的奔赴。可过了几天,繁华的城,倒衬出他的不足来了。眼界,见识,穿衣,谈吐,为人处事,就连口音都不对头,成了惹人招笑的把柄。多读的那几本书足以让他在村里耀武扬威,可城里并不缺这些。初中生,高中生,甚至大学生,遍地都是。体面的工作是寻不到的,老师自然再做不成,就算是幼儿园,也不会要一个初中肄业的男子。兜兜转转了半个月,一份像样的工作都没找见,随身的钱也花得三三两两,他一下子失了自信,散了底气。宝珍倒混得比他好些。人俏,嘴甜,话也说得漂亮,加上肯吃苦,一来二去,混成了服装厂车间里的小主管。业余时间还报了什么补习班,听说铁了心要谋个文凭。
朋友也比他多,很快扎住了脚,学她们的样子,散开头发,抹白脸皮,穿高跟,搽香水,耳朵上短坠子多得不重样,跟城里女子并无二致。他后来的工作还是田宝珍给托人介绍的。在橡胶厂做配料工,住宿舍,管吃饭,除了累点、苦点、无聊点,其他都让他满意,至少挣得是比家乡多的。想起家中祖辈靠种橡胶树谋生,而他靠橡胶加工混口饭吃,终是子承了父业,没逃出这个圈子。但多少高级了些,有技术含量,他总是这么安慰自己。忍吧,只要忍得够久,终会有出头之日。再个,忍耐是他的长处,他最是知道该怎么忍的。憨厚地笑,帮别人顶班,从不跟人拌嘴,聚餐时第一个结账,日久天长,人人都开始称道他老实、义气,身边的哥们儿、朋友也多了起来。至多两年下来,混个小组长是不成问题的,他如此忖着。只是宝珍越来越难约。打电话总推说忙,声音也懒懒的,他只以为她是备考累了,也并不多想。休班时就跟着工友们去喝酒、上网、打游戏,当然,也是去过几次按摩房的,他不想的,推不过工友们热情,半推半就,也就成了。再后来,听说宝珍如愿考上了成人大学,他欢喜极了。是时候结亲了,他将要娶个大学生,村里第一个女大学生,这是光耀门楣的事,显得他极有本事,这么多年的隐忍也算是有了回报。说起宝珍,这几年两人并没什么逾矩的,在外人面前也只说是同乡,相互照应,从未以其他身份相称。他知道,她那是害羞。如今他也攒够了钱,足以回乡盖间新屋子,娶她,生一堆孩子。等回乡以后,他摇身一变又是那个受人尊敬的老师,不仅如此,他还亲眼见识过大山外面的花花世界,这足以为他的身份更添上几分金贵。想到这里,他欢欣鼓舞,买了一屉肉包子,骑上电动车,直奔宝珍宿舍楼下。宝珍听说他要来,早早在楼下等着,一袭吊带连衣裙,两条膀子露在外面,光洁如玉,卷发散在肩头,人逢喜事,更是媚眼含春。他一下子怂了,忸怩着,半天不知如何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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