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的沉默,黎湘又换了个话题:“对了,听说你对心理学有兴趣,一直在自学?为什么会想到学这个?”
绝望的羔羊“哦”了声说:“因为我在精神科住过两年。”
然而这话落地,她就笑了:“嘻嘻,开玩笑的。”
……
作者有话说:
下卷,林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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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三个人的绊
时间倒推回十二年又六个月以前。
……
……
郗望已经失踪半年了, 当时她还不到十四岁。
周围所有人,不管是关心的,还是八卦的, 对这件事都已经淡了, 而且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认知——怕是凶多吉少。
死了么,可能吧。
如果是遭遇意外,以郗望平日活动的地点和来往学校、家庭的路线, 总该找到尸体。
然而什么痕迹都没有。
不用警方告知, 郗晨心里也有数, 大概率是被拐了。
拐卖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生病了不会有人理会, 有的是打成残疾弄到街边乞讨, 有的卖到偏远山区,给素未蒙面的男人生儿生女,还有的可能会卖到境外, 操持着最不堪的皮肉生意, 用毒打和毒品来控制人的身体和心智。
其实这些事郗晨过去从未关心过, 尽管新闻里时不时就蹦出一两条类似的新闻, 但她就和其他十六岁的女生一样,觉得这些距离自己很远,不会太过关注。
然而就因为郗望,她开始了解这些, 结果越看越焦虑,越看越害怕。
郗晨开始失眠, 也时常在晚上梦到郗望。
最后一次见面, 她们吵了一架, 虽然是姐妹, 嘴上却都不留情,往往是这样亲近的人会用最恶毒的语言,也知道如何一针见血的切中对方的软肋。
郗望叫道:“我死都不想再看见你们!”
郗晨说:“那你就滚,有本事别再回来。”
这些话都不是真的,事后郗晨就后悔了,还计划着怎么能跟妹妹道歉,自己也能下来台阶。
结果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郗望。
吵架的事她们的母亲并不知道,不是郗晨不想说,是母亲根本不在意这些事。
郗望的失踪对母亲来说只是困扰了几天,她没有精力去找人,或是到处贴告示,警局也只是去了一次。
……
林新地方不大,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独特的夜生活。
这里生活节奏慢,人们早早下班无所事事,于是夜间节目就变得额外重要。
在郗家住的巷子附近,就有一家不太入流的夜总会,名叫“夜阳天”,当然和电视剧里演的那种灯火酒绿、歌舞升平的大歌厅比不了。
夜阳天里有ktv有伴舞,也有陪酒且可以带出场的小姐。
郗晨和郗望的母亲就在这里上班,因年纪最大,人人都叫她荞姐。
听说,只是听说,荞姐年轻时在日本留学了一年,但有人说那不是留学,就是给一个华人做情人,但最终被抛弃了。
也有人说,好像是用非法途径过去的,也不是给谁做情人,就是去那里做小姐,因为外国籍小姐在那边比较新鲜,流行过一阵。
无论是哪种说法,就因为那一年的经历,荞姐学会日本文化中“贩卖爱情”的商业模式,后来靠着一点口才和手腕,说服夜阳天的老板开了这家夜总会。
荞姐到处选人来做小姐,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再向生活枯燥乏味的男人们兜售“初恋”。
有时候也需要角色扮演,比如客人希望小姐是已婚身份,或是高中生,或是职场白领,这就需要不同的角色切换和衣服道具。
那时候夜阳天的老板很欣赏荞姐,两人还有过一段情,但后来老板因为牵扯进恶性事件跑路了,这里就被后来的老板接手,小弟们也不再叫荞姐“嫂子”。
至于荞姐是跟哪个男人生了两个女儿,这个没人说得清,荞姐自己也不提,只是喝醉之后跟郗晨透露过一句,说郗望的臭脾气跟她生父一样,狼心狗肺,屁都不是,还长得丑,她看见郗望就来气。
郗晨没有告诉郗望,却因此得知她和郗望是同母异父。
那她的父亲是谁呢,郗晨并不关心,这是她人生中第一件觉得无所谓的“大事”。
这天是周末,郗晨又一次去了家附近的派出所询问郗望的下落。
答案一如既往,还在找。
然而郗晨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警察出去找过人了,仿佛就在刚失踪的那几天积极走访过,到现在连个怀疑对象都没有锁定。
郗晨家住在小巷子里,出来进去要走五分钟,她离开警局没有回家,而是往学校走。
她在学校里有两个同级好友,一个叫辛念一个叫戚晚,此时戚晚正在学生会讨论校勘文章,辛念就泡在图书管里,翻阅那些旧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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