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心里骂了句脏话。
就算刚才没有太强烈的感觉,但他那古怪的眼神让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呸,隔着衣服算什么肌肤相亲,我怎么突然保守了?
谁来告诉那突然爆起的触电感是怎么回事?
我干咳了一声,就这挽臂的姿势领着他走:“是啊,我一看就是不好惹的本地人,谁敢不经过我来打我男朋友的主意?”
他“哦”了声,跟着走了一会儿,半认真地提问:“但是你带你男朋友来这种声色犬马的地方做什么?考验他?”
我的视线从他戏谑的眼到他微扬的唇,心里痒得不合常理,他微垂下眼睑,清了清嗓子:“好了,简单,走吧。”
“带我男朋友来见见世面,”我说,我与他依然紧紧地贴靠着,就和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一般,这并不是我、
他那该死的眼睛!
我生长于族裔多样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阅历自然丰富,对多彩缤纷的瞳色早当免疫,实话说在这方面我没有任何的偏好,也从不认为眼瞳的颜色会成为什么欲念的开关——直到今天,我发现自己错了。
在四处包围交叠离乱的霓虹照应下,他乜我时眼瞳的颜色不再是单纯的淡蓝,居然还夹杂了少许银灰的沉淀,清澈退让给了神秘,黎明的王子摇身一变作了黑夜的骑士,一时间竟然让我失了神。
幸好他的眼神并不是温柔的,当我们对视时,他凝视我的眼里闪烁着揶揄、试探、轻蔑,以及分量不小的好奇,纯粹的好奇,可能和小孩子看见新奇事物时忍不住上去戳一戳的性质一样,也亏得如此,我能迅速地除去恍惚,重新将思绪拉回现实。
他始终挽着我,我们以伴侣的距离紧紧地贴靠着,尽管他的唇角始终是微扬着,期间却再没有和我有过目光接触或者交谈。
我必须对此表示感激。
这个走路的方式让我感到很不舒服,尤其是与他,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同性,我只能祈祷他察觉不到我额外分泌的汗液以及莫名加剧的心率。
但他的办法还真有效,直到他带着我走到了一间门面并不算张扬的酒吧门口,我抬眼看去,上面用五光十色的彩灯凑出个庸俗的名字“恶魔之吻”,光在门口就已经能领略里面沸腾的喧闹了,我不禁皱了皱眉头。
“你很少来这里?”他稍稍放开我,终于开了口,笑意盈盈。
“很少。”我承认,这又不是什么需要羞愧的事,“与我个性不合。”
“我觉得也是,你应该喜欢,古典音乐,或者绘画,下棋,就算出门,娱乐场所也应该是博物馆、音乐厅、教堂……”
“错了。”
他看向我——该死的眼睛。
“我不信教,自然不会去教堂娱乐。”我说,“也不怎么听古典音乐,更喜欢现代轻音乐,平时并不下棋,如果你将音乐厅和教堂换成爬山远足的话,那就差不多了。”
他笑起来,弯着一对眼:“千万不要是素食者。”
“不,我是肉食者。”
“”太好了,我们终于有相同之处了,”他边说边重新挽紧了我,“我也是,肉食动物,今晚我们可以组成个狩猎小队,一定能猎取到有用的东西,你说呢,男——朋友?”
我不由咽了口唾沫:“希望如此。”
挤进酒吧里,状况比在外面的时候要糟糕得多,毕竟这里的人口密度也要大上许多,这里人潮如水,噪音污染极其严重,我甚至来不及去打量这里面的布置摆设,光怪陆离下躁动的陌生人们投来的眼神已经足以让我难以招架。
很多人认识他,太多招呼的手势、语言、目光都向他汇聚而来,连累着我也被拖入寸步难行的泥沼,我想挣开他,但我们的手臂却勾在了一起,我转开视线,不经意就与几步开外一个几乎是半裸、水蛇一般的艳丽女子打了个正面,她朝我努起了丰满的嘴唇,送出了个飞吻,我勉强礼貌地向她笑了笑,她的眼睛却亮了起来,举步就向我走来。
一直忙于八面玲珑的简单即刻发现了我的情况,他半转过身来,硬将我拉到他胸前,在我措不及防之间,冲我的侧脸像盖章一样用力地按了一下——用他的唇。
我的心跳停滞了。
耳际嗡嗡地响。
这是?
亲吻?吗?
“喂喂,回魂啦大哥,你有必要反应那么大吗?我都没照着你的嘴啃。”他低声的嘲弄恢复了我的呼吸心跳,他就在我的耳边说话,那股湿热仍然让我的胸口有些不畅,“我只是不想你被骚扰,是不是多管闲事了?你其实是想尝尝那姑娘的技术?嗯,她很棒的,绝对能在十分钟内把你的脑子从你的……下身吸出来,说不定你可以借此治疗你的无能。”
“你试过?”我忍不住问,出口之后又尴尬非常,清了清嗓子,“抱歉,我可能真的有点不太习惯这里的氛围。”
“我看出来了。”他大笑,终于松开了我,“我觉得自己像是把小白兔带进了狼窝——不过,不应该啊,还是说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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