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心爱的宠物离世也不过是悲伤几天,最长几周,然后一切情绪都会随着时间流逝。
可假装死亡并不存在从不是长久之道。死亡就在那里,或者早一点,或者晚一点,人们总是会理解的,这种理解就像死亡一样不可避免。随之而来的情绪复杂难言,太复杂了,人类用了漫长的历史讲述这件事:死亡,和逃避死亡。
当然,逃避死亡目前被认为是不可做到的事情。至少不可能永久地做到,如果就连无穷尽的宇宙也会死亡,那么可以这样说,死亡才是唯一的真实。一切渴望脱离死亡的尝试都终将失败。
人类是一种足够灵巧机变的动物,一旦死亡的事实被最终确定,他们自然而然地调整了方向,转而研究如何逃避——逃避在理解必将来临的死亡后接踵而至的负面情绪。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逃跑。只能逃跑。
逃往宗教,逃往艺术,逃往群体,逃往任何可以逃跑的地方。主流的思想逐渐开始宣传尽可能有意义地度过人生中的每一天,以此来对抗最终来临的那一瞬间……噢,他们错了,大错特错。
死亡不是一瞬间的事。死亡是从诞生的那一刻开始的。一个人生下来,学习知识,体验新东西,他的身体长成,智慧爬升,他与周围的人建立联系,他发展事业,寻找人生的价值:而人生的价值是,一切会先是光明美好充满希望,然后过山车似的急速下滑。
此前所领悟到的美好最终都会在他对死亡的领悟上添砖加瓦。
衰老,那是死亡的鸣奏曲演奏到最激昂的段落,此前建立的所有秩序都在这一章崩塌。先是精力不济,再是肌肉酸痛;而后头脑发昏,骨头咯吱作响。就像被吹胀的气球干瘪皱缩,这就是衰老。
衰老尚且在人类理解的范畴之内,那不可名状的恐怖,死亡,究竟是什么模样?
“跳。”斯特兰奇简洁地说。
希克利助跑,起跳。
你在诞生这件事上没有发言权,你在死亡这件事上同样没有发言权。
假如诞生就是为了死亡,那诞生怎么能算得上一件好事呢?假如死亡不可避免,逃跑的意义何在?品味痛苦,这就是逃跑的用处。那又为什么要逃跑?
然而,希克利还是想要继续逃跑。
这一卷的卷名是“凡人”,ortal。其实每一卷都有卷名的但我很有先见之明地没有标注以防后续修改大纲,果然就修了(
第126章 第四种羞耻(26)
在斯特兰奇焦头烂额地翻阅古籍,寻找隐藏心口的长矛的方法,希克利痛不欲生地读书,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的时候,康斯坦丁迎来了相当难得的悠闲生活。
这个悠闲上可能需要打引号,因为哪怕亚度尼斯同意他搬走,却也对他自己选中的住处全盘否定,并且给出了相当苛刻的要求。那些要求既全面又复杂,康斯坦丁耐着性子听了一分钟后,毅然决然地告诉亚度尼斯:
“不然你把我杀了吧。”
“……好?”亚度尼斯不太确定地回答。
“我不是说要你真的把我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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