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的位置。
大都会的夜晚一般都很安全,重要的是这里接近布兰妮居住的富人区,步行的话半小时就能到家,警察也巡视频繁,所以她才敢这么干。
接下来的细节布兰妮没有讲述,直接跳到了后续:被超人救下后,她躲在车里,吓得哭了大半个小时才缓过神,然后一怒之下猛地举起笔记本狂砸一通。
“笔记本没有坏。”布兰妮告诉希克利,“……和人相比,工具更好用。人太容易损坏了。”
然后有辆车停在旁边,对面的车窗降下来,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
“他的态度很友善,挺健谈的。戴了个很丑的眼镜,真可惜,他有双很美丽的蓝眼睛,不该把它挡住的。”布兰妮说,“他说他是个记者,工作到很晚才准备回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他抱怨了一大通工作。”
说到这,布兰妮停下来,问:“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希克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笑了笑:“嗯,总得工作的。”
“我也这么说的。”布兰妮平静地说,“我其实根本不用工作,父亲和母亲留下的遗产足够我挥霍一辈子……只是感觉人必须得有一份工作,这样才对。总得做点什么吧?不工作的话,做什么呢?我想不到。”
那个在深夜遇到的陌生人静静听完了布兰妮的倾述,说完之后布兰妮很不好意思,他们俩都是忙了一整天才不得不在深夜回家,但她却浪费了这位先生那么长的时间。
将心比心,要是换成布兰妮自己被浪费这么长时间……嗯,这个不成立。
布兰妮不会在大半夜遇到停在路边的车子后,自己也停下来去问对方是不是需要帮助。她更可能一脚油门踩下去,赶快开走。
“我和他聊了一整夜。天刚亮我就回头去辞职了,顶头老板批得特别爽快。现在想有点怪,不过也无所谓了。后续的工作交接花了半个多月时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发现了我想做的事是什么。”
她受够了一辈子被迫陷入危险。
危险是不可避免的,这点她明白。既然如此,布兰妮决定,她要自己选择她所面临的危险。
喜马拉雅山脉。梦幻的、死亡的、希望的雪国。
最初几次的试探和攀登是难忘而痛苦的,但越是往后,就变得越是习以为常。人类的尸体早已在这片寂静之地排出安全的路标,熟练之后,登山队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向上攀爬。
一个营地,下一个营地,再下一个营地。和开车上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仅仅是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前进,往上前进,一步又一步,每一步都走稳。
如果站在山巅垂直往下望,他们的身影恐怕会很可笑吧?布兰妮有时会幻想自己能以卫星的视角俯瞰大地,那些在雪白地面上缓慢蠕动的身影,比尘埃还渺小,比树懒更迟钝。
做这种事情,既不能创造什么价值,也不能带来什么收益。
可是,布兰妮很快乐。
“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去攀登一次喜马拉雅山。以你这种人的身体素质,肯定是没问题的,连额外的训练和适应都不太需要。”
他们都没在“你这种人”上发散,本来也是心知肚明的事。
布兰妮从新手变成老手,又从队员变成队长。她的脚步踩在同一条路线上,数年如一日。将近四十,在这一行里她已经不算年轻,但在这个年纪,体力下降还没有那么严重,经验能弥补体力上的劣势。
但是,年龄所带来的生理问题,到底是不可逆转的。
“这趟旅程开始之前,我认识了斯特兰奇先生。斯蒂芬·斯特兰奇,之前是以为国际知名的外科医生,车祸让他不能再继续外科医生的工作。”布兰妮说,“这是我事后才知道的,认识他的时候,我只觉得他可能这里有问题。”
她的手指夹着烟,在脑袋边上灵巧地绕圈。
“不过,我有什么资格评判他的行为呢?当时的我觉得,在外人眼里,我和他差不多——都是跑到那种地方送死的人。”布兰妮说,“其他队伍都不肯接受他,不愿意背上人命之类的吧。”
希克利安静地记录着。
“我不太一样,我觉得哪怕他真的想死在上面,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再说,我带的队伍本来也经常接受不被接受的那些登山者。很多人都走投无路,什么地方都不肯接纳他们——但喜马拉雅一定会。”布兰妮说,“所以我带上了斯特兰奇。”
没想到的是,斯特兰奇根本不是想登山,而是想去卡玛泰姬。
那种地方坐大巴车就行了啊!什么人才会觉得需要跟登山队才能找到一个村落!哪怕是喜马拉雅山脉,那上面也是有人住的,道路也是通畅的!
布兰妮本以为这段短暂的同路就到此为止了。
毕竟大部分人就算是攀登喜马拉雅,一生里也只会这么做一次。队伍中的人,她一生里只会和对方相处这么一点时间。
一旦你对这有了无比清醒的认知,就会变得友好温柔起来。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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