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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攻与修(9 / 9)

小子乐的。

……

99l楼主

明年结婚,我要把老婆融进身体里。

我和b初识是在高一,那时候我还是养在外面的私生子,只能上郊区的公立高中,不与念本市最好私立高中的正室儿子争锋。

我那时候挺傲,带着股狠劲,阴毒的过着我的短暂人生。母亲积劳成疾,在病床上吊命,没见过几次面的父亲怕被闹到正室面前,勉强负担医药费和我的学费,我没懂活着的意义,短暂的肉体交易,无脑女人的爱心泛滥,繁殖为本男人的传宗思想,让我活着,一切基础就是因为那根吊。

我无比恨着女人,十四岁就会靠着好皮相骗女人钱,背后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那口批,就算这样,总有被男权社会驯养的女人找我,我没拒绝过,想来她们真爱的也是我那根救命的吊吧。

遇到b那年,我留了级还读高一,因为搞大女孩肚子拿不出钱打胎。孩子,我最恶心的东西,听到这词就闻到了一股血肉味,想到没有成型的自己,被钳子夹着进入套着黑色塑料袋的垃圾桶,那根吊也渐渐起不来了,不记得女孩怎么样了,我不太在意这些,两块烂肉的碰撞,总会麻痹我的神经,但我还是恨着批和女人。

不过b不一样,他是我见过最有男子气概的人,才高一呢,就有一米八的身高,健美的肌肉,和锋利的眉眼,他一定不是会舔屌的婊子,我嫉妒地要晕厥了,对b的仇恨达到了顶峰,差点要超过批了。

b没有对我摆在脸上的厌恶发表看法,拉开凳子就坐到了我旁边,离近些我才发现他是异瞳,一蓝一棕,我都能想到怀春女人因为那双眼睛问他要微信的情景,他赞美了我的脸。

我确实有一副好皮相,皮肤白同医院产房的墙一样白,脸上带着昨天和女人厮混的指甲印,和产房墙上的指甲痕一样,我最得意的是左右眼尾的泪痣,都说有泪痣的人好哭,从我记事起,我没掉过一滴泪,这应该是我对命运唯一的反抗了。

b和大家一样,第一眼也是赞美我的脸,他是那么随性,嚼着口香糖,说我长得蛮像个妞,男生女相是好福气。

我把这句话视为一种挑衅,却也记了小半辈子。

一般来说,猫和狗当不了朋友,我和b也就该是泛泛之交,恍惚地度过这一个学期。

很可惜,我被b救了。

那次场面还是很惊险的,但比不上躺在b怀里的心悸,简直是小死了一回。

放学后我就会去偏僻的小酒吧陪酒赚学费,领班叫我端着点,弄个风流浪子的人设,别把瞧不起女摆在明面上,我嗯嗯点头,根本不当回事,来找我的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就像那些你给她推荐奶茶,她告诉你我第一次喝奶茶的时候暗恋男生坐在她旁边,离开男人就丧失了思考的能力,我也挺乐意接待,顺着她们骂骂其他男人,怜惜她们找不到真爱,几包烟钱就到手了。

那天应该是周五,高一刚刚开学,军训没有晚自习,我溜去了酒吧,换上贴身的西装,一旁的同事嫉妒地看着我随手抓了把头发,他最起码用了半瓶发胶。

很快更衣室里就都是那些人了,聊着吃什么药上女人,最近染的病哪里治比较好得快,大部分还是在贬低自己的金主,一口一个老逼和贱狗,明明是靠着女人赚钱,也总会觉得靠着吊可以高女人一等。

被比我大很多岁的女人摸着下体,随意的和旁边的熟女舌吻,我不在意客人的熟练,只要给钱,我都接,能多赚点就多点。

这就是我的日常,做完工作回去的时候已经凌晨了,吃了几颗壮阳药,还被要求喝了红酒,快十个小时没进食的胃基本麻木,只有喉咙微微发酸性,看不清路倒在路上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b的家在筒子楼,我工作的酒吧附近。

睁开眼就是泛黄的天花板,空气里是极香的肉味,我愣了愣神,直起身,唇边已经凑上了一杯温水。b穿着棉麻家居服,刚洗完澡自然下压的头发降低了凌厉感,他可以称得上柔顺的坐在我身旁,声调懒洋洋:“吃完饭再走吧。”

我觉得很荒谬。

b没有解释为什么我在他家,也不在意我身上的痕迹,他甚至没叫我一声同桌。我遇到无法理解的事情就只会逃避,尽可能尖酸刻薄的攻击源头,但是看着那双异色双瞳,自卑、暴怒停息了。

他给我端上了一碗葱烧大排面,加了煎蛋和上海青,甚至小小的摆盘了一下,我很少吃那么正式的食物,三餐吃个一顿就算不错了。

b也坐下了下来,和他坐着一张长板凳上,我才发现他有我两倍大,对我来有些大的碗,在他手里变小了不少,这让我有点脸红心跳。

还没吃几口,b就放下了筷子,他的嘴角还粘着赤色的肉汁,:“下次别忘记吃饭,别再倒人家门口了,亚瑟少爷。”

这一次我知道了,b是个婊子,他想从我这里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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