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连城是一个很美的地方,路边的银杏树,由原本青葱嫩绿的样子变为金黄的颜色,像是披上了一层耀眼的新衣。在市区,秋天的影子还不是很明显,郊区的小镇,才让人切切实实的感受到秋天的来临。林甜坐在窗边,透过一扇圆形的玻璃窗望向窗外,停了没多久的雨现在又开始稀稀拉拉的飘落在地上。雨水打在玻璃上,模糊了人的视线。林甜看着外面模糊的景色,只见远处一片金黄的草地,她小时候在书上看到过,水稻到了成熟的时候会变成金黄色,不过这里是北方,水稻是在南方才生长的。还好她刚刚没有喊着沈之秋来和她一起欣赏金黄的水稻,不然指不定要被嘲笑五谷不分了。想到他,林甜情不自禁的转了头,看向正站在床边的他。男人已经把风衣外套脱下,只穿着一件高领的黑色毛衣。她偶然间想起以前在网上看到的一句话:敢穿高领毛衣的男人一定是非帅即帅。她就这样窝在窗边的懒人椅上,双腿放到腿上,两手环抱着膝盖,侧歪着挠头,视线瞟向远处,愣愣的打量着他,心里在想着这句话, 然后情不自禁的往他身上带入。有些男的脖子短, 冬天一穿高领毛衣会显得没有脖子,然后整个人都被压矮了。可是到了沈之秋这里, 情况好像完全不同呀。他站在把衣服从行李箱上拿出来,一件件的收拾好准备挂在衣柜里,从林甜的角度,不能看到他的正脸, 只能看到一个侧身。从侧面看, 男人身材高大,宽肩窄腰,一身修身的高领毛衣把他的气质衬托的非凡不俗,黑色更是把他身上自带的清冷沉稳衬托的淋漓尽致。林甜仔细观察了一下, 毛衣的领子并未完全把他的脖子给遮盖, 还有一小寸小麦色的皮肤裸露在外面,而他,看起来依旧高大。林甜来的时候胡乱的往箱子里塞了一条羊绒连衣裙, 塞得急急忙忙,裙子放在箱子里压了一路,现在已经有些褶皱了。沈之秋把它摊开,再把各个边边角角给展平之后,正准备放回衣柜里,转身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到不远处的小姑娘,正笑呵呵的看着他。沈之秋:……把衣服放在衣柜里搭好, 关上门之后, 沈之秋迈开步子往他的方向走去。林甜坐的懒人椅很大,足以容纳两个人。沈之秋走到她旁边, 单手一勾, 林甜就被迫换了一个位置,坐在他的腿上, 而他则坐在椅子上。“在想什么, 笑得那么开心?”男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沉沉的男生带着一丝哑哑的磁性, 听起来很有感觉。林甜顺势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两人的距离骤然间缩近了, 女孩的馨香清甜的气息扑面而来,柔软温暖的肌肤紧贴着他, 她卷翘而浓密的睫毛,清澈而灿亮的眸子,粉雕玉琢的鼻尖哎,甚至我一张一合的粉嫩双唇和编贝一般的细密牙齿因为距离太近而在他的视线里浮现。“想你呀。”小姑娘甜甜软糯的声音,带有一丝调皮的可爱,落在他耳中,犹如最天籁的声音。林甜确实是在想沈之秋,一看到他,她的眼睛就移不开了, 嘴巴还会自动往上扬,很多次司徒雨都说她看到沈之秋的样子, 就像一只哈巴狗,大哈喇子恨不得流一地。可是她没办法啊,自己老公真的是百看不厌越看越爱。
林甜凑近他的脸颊, 在上面轻轻咬了一下,嘴上鲜红的镜面唇釉瞬间少了一层。她仔细端详着眼前的男人。他有一双狭长微勾的凤眼,眼尾微微上翘, 流转着清冷而疏远的韵致,特别好看。他眉眼的间距似乎比一般人窄一些,越发衬得轮廓深邃分明,鼻梁又高又挺,嘴唇却薄,怎么看都显得冷冰冰不近人情,可此刻看来,他的眼神含情脉脉,似有万种情愫在此流荡。这个男人是妖孽。——位于市中心一栋高级写字楼内的微博董事长办公室,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连城市区的景色,站在这里,能让一个人的胸怀变得宽广,给人一种一览众山小的错觉,同时,这个位置也会让人欲望膨胀, 谨小慎微战战兢兢。落地窗前站着一道娇俏的身影,红色的丝绒长裙把女子的曼妙身材勾勒的一览无遗,一头棕褐色的大波浪垂落在香肩,十厘米的恨天高更是让她看起来难以触摸。“你这还不错啊,是个看风景的好地方。”廖杰双手插着裤兜,斜靠在沙发上,不远不近的看着女子的背影。过了一会儿,他把手从兜里拿出来,嘴上挂着一抹笑,眼里闪烁着别样的情感。他朝女子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一双大手不安分的在女人身上游走。方雅被他摸得浑身痒痒的,伸手想把他推开,可是力气却只用了三道。廖杰明白她的欲拒还迎,因而放在她腰间的手越发的肆无忌惮。二十分钟左右,方雅坐在沙发上整理凌乱的衣衫和松散的头发,顺便拿出镜子补补妆。看向对面那个正在系领带的男人,涂着鲜艳口红的双唇轻抬,说道:“让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呀?”闻言,廖杰的手颤了一下,随后很快恢复到镇定,语气无常的说道:“差不多了。”“差不多差不多,上次问你就是这样说的,真是没用。”方雅补完妆后,一边把东西放回到化妆包里,一边小声的吐槽着,声音不大,却能让不远处的男人听的一清二楚。廖杰看着这个经由家里人介绍的对象,本来一开始的时候他是抗拒相亲的,但是见到她后立马改了主意。方雅确实符合他对女朋友的所有要求,个子高,身材好,脸蛋美,声音甜,除了爱耍性子脾气大不讲道理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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